视频丨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伴侣等服务 新规今年7月施行

平时我们刷手机遇到的AI陪伴助手、虚拟情感好友,甚至给老人孩子提供陪伴的智能互动产品,今后将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了。今年7月15日,《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那什么是“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呢?

《办法》规定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的、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且能开展持续性情感互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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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智能客服、知识问答、工作助手等不涉及持续性情感互动的服务,不属于此类拟人化互动服务,不适用该办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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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 李怀胜:这类服务通过模拟人类情感和沟通方式,很容易让用户产生非理性的依赖,削弱现实的社交能力,甚至可能被用于情感操控或者说诱导危险行为。因此为了填补监管空白,防范化解这类潜在风险,同时也是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完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出台针对性的管理规范。

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伴侣等服务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从服务限制、身份识别到监护管控,给出了解决方案。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向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提供其他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要求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监护人管控使用行为、限制充值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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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的服务,主要考虑的是未成年人正处于三观形成和培育阶段,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容易误导未成年人对现实生活当中的亲属和伴侣关系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还需要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段,设置针对不同特定年龄段层次化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和内容,一旦未成年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极端性情绪,应当提供相应的援助这些必要的措施,并及时联络用户的监护人或者紧急联系人。

全面保障用户数据的控制权与隐私安全

针对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情感绑定、持续交互、易产生依赖”的特殊属性,《办法》从制度层面,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治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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